漓尘.

去跟欢喜撞个满怀吧✨

【颜值夫妇】你温柔了岁月

hi~

我胡汉三(划掉)又回来了!

翻了翻之前的评论突然的心血来潮

怀念以前的时光

*如有雷同

  纯属有缘

*严重ooc

*文笔渣,慎入

*极度清水

——   ——   ——   ——  ——

二月十五日

一个普普通通的星期五,刚过完年,处处还洋溢着喜庆的气氛,大街小巷时不时还能听到鞭炮噼里啪啦的响。

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我已经不能因为过节而感到高兴了。

我翻开一本记满了数字的本子,郑重的记上一个数字:2084

大概是第2084天。

——  ——  ——  ——

家里的座机响了,不用想,便知道是立夏打来的,只是她最近刚交了个叫傅小司的男朋友,两个人坠入爱河一发不可收拾,以前平均一天一通电话活活压缩成了一星期一次,倒也省了电话费。用我的话来说,她就是个见色忘义的泡椒凤爪,这通电话倒也显得稀罕起来。

我接起电话,电话那头立夏柔柔的声音响起,“颜末,明天出来玩啊!”

“立夏小姐姐,你休想让我给你俩当电灯泡。”

立夏噗嗤笑了出来,“哎呀,就咱俩出去玩,不带他”她顿了顿,“你不老说我见色忘义吗,我可不能有对象就忘了你啊。怎么样,去不去,到时候请你吃饭啊。”

“恭敬不如从命”

挂了电话,我把本子放进抽屉的最里面,找好明天要穿的衣服,随意地扔在椅子上,我把床上那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往边上推了推,就连立夏第一次见我房间的时候,也根本没有想到我的房间会这么乱。

关灯,睡觉。

我第二天起的很晚,跟立夏出去玩并不用刻意的早起或是打扮,我套上昨晚找好的运动服,立夏在楼下等我,我俩一起坐公交车。

到了商场,照例一人一杯奶茶,补充体力,今天下午我俩喜欢的店里有打折活动,又是一场恶战。

我俩一边逛一边一搭一搭地闲聊,大抵都是聊聊最近的工作,有什么好看的电视剧,或是又粉了哪个小哥哥当墙头。

“颜末啊,”立夏突然语重心长的跟我说,“你还没男朋友呢是吧。”

“昂”我道,“母胎solo”

“你这不行啊,你都24了一场恋爱都没谈过,你看啊,你如果要28岁结婚的话,你至少二十三岁就要开始谈恋爱了吧,万一再分手……”

“得得得”我捂上立夏喋喋不休的嘴,“你怎么跟我爸似的”

立夏没再说什么,正当我准备开启下一个话题的时候,她突然道,“颜末,你还没忘了陆之昂吧”

我微微一怔,欲去拢头发的手就那么停留在半空中,大概是过了那么几秒钟,我笑了笑,想开玩笑蒙混过去,“你这不也没忘吗”

立夏没有接我的话茬,“这么多年,你就没想过找找他吗”

我吸了吸奶茶杯底的珍珠,“没有”

立夏也知道我不想再说什么了,便拉着我穿梭于各大服装店,整个下午她战利品颇丰,我却一件也没有中意的。

“心不在焉啊。”立夏临走之前对我说,我只是笑了笑。

回到家,我又找出了那个记满数字的笔记本。这次是一句话:

陆之昂离开的第2085天。

就这样,套上笔盖,收起本子,想连同那脑子里乱嗡嗡的东西一同收起来。

记忆却如潮水般涌来。

——   ——    ——   ——

到现在,我都可以确切的说,那是我最最快乐的两年。

那时,我高一,成绩平平,尽管十分努力的学习,也只是考上了本市一座普通的高中。性格比较慢热,整个人身上写满了平庸,丢到人群中找不到的那种。我的青春也一样,没有叛逆期,没有逃过课,没有去过网吧,没有很热血,没有什么热爱的东西。朋友不多,最亲密的就是立夏。

我的青春期里最出格的一件事,就是喜欢陆之昂。

在高一刚刚开学不久的时候,我们要换座位,我身上挎着装满了书连拉链也拉不上的书包,还要自己抬桌子抬椅子,一不留神没扶住,桌子倒了,书包里的书也散了一地。

我扶起了桌子,正要去捡地上的书,一转头就发现书正板板整整放在桌子上,我抬头,看到了帮我捡书的人。

“你好啊”

“我叫陆之昂”

“你的东西掉了”

带着少年人的英气,陆之昂温温柔柔地朝我笑,阳光撒在他的脸上,衬的泪痣格外好看。

我耳根子很不争气地红了,“谢谢”

“还有”

“我叫颜末”

这话说完之后我自己都有些震惊,我从没有主动向别人介绍过自己,今天却突然多了一份莫名其妙的勇气。

“颜末……”他喃喃道

“很好听的名字哦。”

从那之后,我便有意无意的一直关注着陆之昂,上课发呆时就直盯着他看,留意他的一举一动,他跟谁说了话,对谁扬起了笑容,他在体育课上打篮球时,对体育运动从不感兴趣的我也悄悄躲到人群的后面,不敢上前,也不敢像别的女生那样,跟他搭话,给他送水。

我有时也十分憎恨我的懦弱。

但是老天爷眷顾我,让我跟陆之昂成了同桌。

“嘿”又是他的招牌微笑,“颜末,以后咱俩就是同桌了”

“嗯嗯”我也朝他笑了一下,努力使自己的脸看起来不那么冷漠。

跟陆之昂做同桌确实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,他成绩很好,在我有难题弄不明白时,他会很耐心地给我讲,虽然有时候会怼我笨,这也时常把我气的不行。

比如在我生日那天,我看到他往我桌洞里鬼鬼祟祟地塞了什么东西,我趁他走后过去翻了翻,发现了一块糖,还有一块巧克力。

陆之昂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“被你发现了,我买了一堆吃不了了,就打赏给你了哈。”

我暗地里白他一眼,送人东西也不知道说点好话,注孤生。

见我把糖拆开,他又开始阴阳怪气地道,“哎呦呦,咱们平时努力学习遵规守纪的好孩子也开始在教室里吃东西了。”

“哎你知道吗”他突然把脸凑过来,眼睛直直盯着我。

“糖的主要成分是提供热量”

“你就等着胖成球吧”

我使劲杵他一下,这孩子,怕不是个沙雕吧。

“大尾巴狼”

我在他身后骂到。

就这样,我的性格因为跟陆之昂做了同桌也开朗了许多,朋友渐渐多了起来。

可我真真正正喜欢上陆之昂,是在两个月以后。

那天,我看到一向开朗活泼的陆之昂难得课间趴在桌子上,安安静静的,与世隔绝一般。

出于关心,我拍了拍他,问他怎么了,他只是摇摇头说没事,可在我坚持不懈地逼问下,他还是犹犹豫豫地告诉我了。

“我很想我妈”他把头埋进臂弯里。

“五年前的今天,是我妈妈离开我的日子”

“她走之前还叮嘱我说,要我好好学习,要快快乐乐的。”

“我听她的话了”

“可她再也回不来了。”

我看见了少年眼底的落寞。

“对不起啊”我有些慌了,我是知道的,一个平时大大咧咧的人如果安静起来,那心里必定是很伤心的吧。

“没事,我从来没跟任何人讲过,谢谢你愿意倾听”

“其实,我跟你有类似的经历”

“我很小的时候,爸妈就离婚了,我印象最深的,就是爸爸妈妈吵的很厉害,我躲在房间里,不敢出去,只听见外面东西被摔碎和爸爸妈妈吵架的声音。”

“然后,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,我爸只说她去了很远的地方工作,长大一点后,才知道,那叫做离婚。”

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跟陆之昂说这些,这是我长久以来的一块心病,我羡慕别的孩子有妈妈抱,可我不敢讲出来,只敢将这些憋在心里,永久埋藏。

我一直认为这是同等遭遇的人的惺惺相惜吧,我跟陆之昂讲完,竟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。

“那,你当时害怕吗?”

“嗯”

“不过都过去了。”

我只轻飘飘地道。

我跟陆之昂突然就打开了话匣子,那天过后,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充实,陆之昂就这样静悄悄的,在我心里又多占了好多的位置。

他成了我想起时,便会不自觉微笑的,那个青春岁月里,温柔了岁月的少年。

也成了我无法挽回的美好。

老天爷把好运气都收了回去。

我们高二的时候,还有一天就是陆之昂的生日,前一天晚上,当我写完了各科布置的可以堆成山的作业,已经很晚了,但我不想睡觉,我想给他做生日礼物。

我不是什么心灵手巧的女孩子,这份礼物我是做了又拆,拆了又继续做,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追求完美。在陆之昂身上,我真的破过太多个例了。

我第二天兴冲冲的赶到学校,在第一个课间,我跑了趟厕所的功夫,陆之昂又不见了。

隐隐约约听到班里同学都在讨论什么,好像是什么校花,什么陆之昂。

“你不知道吗”立夏过来悄悄跟我咬耳朵,“今天校花过来把陆之昂拉到天台了呢。”

“不过这校花跟陆之昂到确实挺配的,脸好看,肉也张到了该长得地方,不像咱俩……”

我揣礼物就跑去天台了,心里突然涌起一种无名的感觉。果然,他们就在那个地方。

我躲在栏杆后面偷偷地听着,我看到校花和陆之昂两个人拉拉扯扯的,校花不停的在后面说着什么。

她好像提及了陆之昂的妈妈。

我心里突然咯噔一下。

陆之昂好像一下子就变脸了,我从未见过他那个样子,他平时一直乐乐呵呵的,好像不会生气一样。

他走的太快,以至于我都没来得及撤退。

他看了我一眼

不同于平时的盛满笑意,我看到了他眼睛里的怒意,疏离,以及

那双失望透顶的眼神。

对哦,他母亲的事情他只跟我说过的,那他就会理所应当的认为,我为了那所谓的虚荣心,为了讨好校花,不惜揭开他的伤疤。

我还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,

我知道,

我的幸运,彻底用光了。

——   ——    ——   ——

我不是没有想过跟他解释,

只是在我积攒起勇气之前,陆之昂就离开了。

那一天我没有来上学,第二天,我看到我的桌子上放了一个很厚的笔记本,是文具里面最奢侈的一个品牌。

立夏跟我说陆之昂离开了,去了别的城市,去了一所更好的高中。这个本子是他送给全班同学的礼物,一人一本。

我一言未发,甩手捧起这个本子,郑重的把它放进我书包最里面的那一层。

我终究还是,错过了他的最后一面。


我早该想到陆之昂早晚会离开,他那么优秀,不该属于这个平庸的小地方,不该寂寂无名,他要去更好的地方,认识更多的人,星星是要跟星星在一起的。


后来我就高三了,不知是不是陆之昂离开的关系,我的性格沉下去了许多,一心铺在学习上,无止境的做卷子,改卷子,做卷子,改卷子,繁忙的学业让我无暇顾及那么多。


陆之昂像是我青春生活中一个而又虚无缥缈的梦,美好到不真实。


我总会忘掉他的。

除了立夏,没人发现我的不同,那天她拦住我,问我为什么不开心。

像突然找到了倾诉的人,我把这一切全都一股脑的说给了立夏听。

她成了除了我之外,唯一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。

再后来,我们毕业了,我跟立夏考上了同一所大学,去了同一个城市。我做着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,拿着一份不多不少的薪水,在这个城市生活了下去。

有三五好友,亲密的只有立夏一个。

对生活没有激情,每天本本分分两点一线做好自己的工作。

就像我的青春一样平庸。

——  ——  ——

思绪收起 ,我自己也不清楚到底过了有多久,但是白纸上,钢笔划过的痕迹已经干了。

2085

陆之昂离开的2085天。

我想念他的第2085天。

正如同初见那般,陆之昂在我心里,永远是最温柔的模样。

这或许是最无奈,却又最幸运的结果。

我收起了本子,

收起了我所有的意难平。

——   ——    ——

写崩了,我有罪

可能会有很多错别字

笔心

评论(12)

热度(34)

  1.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